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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號),現對浙江金石包裝有限公司年新增2000噸軟包裝復合材料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自公示日起10個工作日止。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浙江金石包裝有限公司年新增2000噸軟包裝復合材料擴建項目
建設性質:擴建
項目位置:樂清經濟開發區緯十五路308號
建設內容:保持原項目生產規模、生產工藝不變,將原項目產品名稱由“醫藥復合包裝材料”,改為“軟包裝復合材料”;同時,在原項目生產規模上,新增產2000噸軟包裝復合材料,并對原項目設備進行調整。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表1-1 項目主要環境保護目標一覽表
環境要素 | 保護對象 | 與廠界關系 | 保護對象 | 與廠界關系 | ||
方位 | 距離(m) | 方位 | 距離(m) | |||
大氣環境(邊長=5km) | 觀瀾苑住宅 | 東北 | 2890 | 翁垟三小 | 西南 | 1620 |
規劃居住用地1 | 東北 | 2750 | 翁垟三中 | 西南 | 1770 | |
規劃中小學用地 | 東北 | 2920 | 門前村 | 西南 | 2250 | |
規劃居住用地2 | 東北 | 2530 | 樟樹下村 | 西南 | 1245 | |
開發區學校 | 東北 | 2280 | 北山前村 | 西南 | 1510 | |
規劃居住用地3 | 東北 | 2030 | 前湖埭村 | 西南 | 810 | |
規劃醫院用地 | 東北 | 2230 | 下垟村 | 西 | 150 | |
開發區管委會 | 東北 | 730 | 后湖埭村 | 西 | 730 | |
凱達商貿中心 | 東 | 570 | 盛岙村 | 西 | 2150 | |
規劃居住用地4 | 東 | 745 | 田垟村 | 西北 | 795 | |
凱達百悅嘉園 | 東南 | 575 | 海景花園 | 西北 | 460 | |
開發區醫院 | 東南 | 560 | 鹽盆村 | 西北 | 1060 | |
規劃居住用地5 | 南 | 1130 | 吳岙村 | 西北 | 2170 | |
山環村 | 東南 | 2170 | 樟北村 | 西北 | 1260 | |
沙頭村 | 西南 | 915 | 支岙村 | 西北 | 2630 | |
聲環境(外延距離=200m) | 下垟村 | 西 | 150 | / | / | / |
地表水環境 | 鹽田河 | 西 | 58 | 甌江 | 南 | 9300 |
鹽火河 | 東 | 590 | / | / | / |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地表水:本項目廢水經預處理達標后納入樂清市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后排放甌江,對甌江水質影響不大。
2、地下水、土壤:加強原料倉庫、危廢庫等場所的日常管理,嚴格做好防滲防漏,及時發現污染地下水環境的物料或污染物滲漏狀況,避免給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通過落實各污染防治區的防滲措施后,本項目運營對地下水、土壤環境影響不大。
3、大氣:根據AERMOD預測模式預測結果,本項目新增污染源PM10、SO2、NO2和VOCs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均<100%。新增污染源PM10、SO2、NO2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均<30%。
4、噪聲:根據預測結果可知,采取措施后,通過噪聲預測,四周廠界預測值晝間、夜間能達到相應聲環境功能區噪聲標準要求。
5、固廢:固體廢物經采取相關污染防治措施,固廢均可以做到無害化處理,不外排環境,則不會對周圍環境帶來影響。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預期效果
1、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相應納管標準后納入市政管網。
2、廢氣:印刷、復合車間設置密閉措施并保持微負壓,廢氣經集氣收集后,經過溶劑回收系統處理后引高排放;涂布車間設置密閉措施并保持微負壓,廢氣經集氣收集后,經蓄熱式熱力燃燒法(RTO)處理后引高排放;吹膜廢氣經集氣收集后引高排放;鍋爐廢氣采用低氮燃燒措施后引高排放;涂布機、復合機天然氣燃燒廢氣、RTO天然氣燃燒廢氣收集后引高排放;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達標后由專用管道通向屋頂排放。
3、噪聲:各類生產設備產生的噪聲,通過合理設計生產區域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和加強管理等措施后,廠界噪聲可以做到達標排放。
4、固廢:廠區設危廢庫,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固廢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固體廢物經采取相關污染防治措施,固廢均可以做到無害化處理,不外排環境,則不會對周圍環境帶來影響。
5、地下水:按照相關要求對廠區各功能區采取分區防滲措施。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浙江金石包裝有限公司年新增2000噸軟包裝復合材料擴建項目符合環境功能區劃、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管控單元(“三線一單”)控制要求。項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但項目在運營過程中會產生一定量的廢氣、廢水、噪聲和固體廢棄物等污染物,經評價分析,在采用相關處理措施基礎上,項目各污染物排放符合項目所在地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環境影響可控。建設單位應妥善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從環保角度講,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意見的范圍主要為項目附近的居民、單位和團體。征求意見的主要事項為:對當地環境質量的認可程度,主要關注的環境問題,對建設單位環境信譽的滿意程度,對建設項目的支持態度以及對項目建設的具體意見和建議。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公參說明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建設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七、征求意見的具體形式
可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形式發表對建設項目及環評工作的意見,也可直接拜訪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的聯系人,當面反饋意見。征求意見期限為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14日。
八、意見反饋途徑
1、建設單位:浙江金石包裝有限公司 聯系人:吉工 聯系電話: 0577-57182821
2、環評單位: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溫州市市府路525號同人恒玖大廈20樓 聯系人:支工 聯系電話:0577-61533007
3、審批單位: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樂清分局 聯系電話:0577-61660178
公示單位:浙江金石包裝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